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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结果公告

湖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中,以下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,根据《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30号)第六条规定,拟给予其“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”的处理。若有异议,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(8月2018:00前)向我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。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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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8月17

附件一

以下6名考生在公务员考试笔试中,存在违纪行为,根据《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30号)规定,拟给予其“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”的处理。

序号

考区

准考证号

科目

违纪违规环节

处理结果

1

郴州

11280403208

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
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

当次一般违纪,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

2

郴州

11280404028

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
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

当次一般违纪,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

3

郴州

12280502417

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
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

当次一般违纪,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

4

郴州

12281002624

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
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

当次一般违纪,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

5

郴州

32280506020

申论

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

当次一般违纪,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

6

郴州

32280901924

申论

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

当次一般违纪,当次该科目(场次)考试成绩无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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